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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确定2005年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任务          【字体:
吉林省确定2005年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任务
作者:医药编辑…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170    更新时间:2007/12/31    
为进一步深入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促进吉林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最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发了《吉林省2005年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协调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等。
  2005年吉林省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改革和规范药品审批行为,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严把药品生产准入关,规范制药企业在申请药品名称、变更药品规格及变更包装规格工作中的行为,严格按国家法律、规章办理。二是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生产行为,加强源头治理。从严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中违法违纪大案要案。三是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管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检查。今年要在全省对药品广告市场秩序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药品广告,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整顿农村药品流通秩序,规范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五是进一步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和制止乱收费。落实《药品差比价规则》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及收费政策,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强价格管理,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提出干预措施。积极探索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方式,检查价格执行情况,调整并降低药品价格,加大力度解决药品虚高定价问题和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005年吉林省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分动员、自查整改,全面检查,重点督查,复查处理四个阶段进行。此次整治行动时间为2005年6~12月。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组织领导,负责对所属部门整治工作的考核。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的领导,已成立了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审计、监察、公安、工商、发改委等七个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的全省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协调组。
文章录入:标哥    责任编辑: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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